汨罗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8-03-23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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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8年3月23日,我局拟批准《汨罗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汨罗市

建设单位

汨罗市中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中医院始建于1996年,位于汨罗市城关人民路13号,是一所集医疗、研究、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拟整体搬迁至汨罗市友谊河社区,总投资23418.8万元,占地面积37427.66㎡(约56.1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食堂、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医疗固废暂存间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同步实施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及水、电、气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为46813.14㎡,建成后床位560张,设置医疗科室有口腔科、皮肤科、五官科、泌尿外科、中医骨伤科、中医推拿针灸科、普外科、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检验科、放射科、急诊科和ICU等科室,不设置传染科,不开展同位素诊疗诊断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解决好项目原有环境问题。医院异地新建后,原有医院部分淘汰设备不得转让或转卖其他医疗机构或诊所使用,送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妥善处置原场地遗留环境问题,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汨罗市人民政府应对现有汨罗市中医院建筑妥善处置,用途性质不在本次环评范围之内。

2、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夜间(晚十时至次日晨六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用沙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要求规范堆放并加覆盖,施工现场及时洒水,防止扬尘污染,渣土运输必须用专用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

3、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院内雨水及污水管网。切实对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HJ2029-2013)》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应分类收集,足量后单独预处理,再排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食堂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通过“调节池 +接触消毒”工艺处理,处理规模为370t/d,外排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通过汨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汨罗江。

4、以尽量避让周边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为原则,合理布局太平间、污水处理站。加强医院绿化,格栅、调节池及接触氧化池等恶臭产生设施设置在地下,采用抽风装置统一收集地下废气,并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经烟道引至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

5、加强动力设备噪声bd全站app主页 ,自备发电机组、水泵等动力噪声设备置于地下室内,冷却塔置于综合楼楼顶,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6、医疗废物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要求规范收集、暂存及转运,建设规范得医疗废物暂存场,健全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并建立收集、转运台帐,医疗固废及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加强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立环保机构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进行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5.6t/a,NH3-N≦0.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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