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水性纳米封装材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8-07-2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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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水性纳米封装材料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8年7月18日,我局拟批准《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水性纳米封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水性纳米封装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单位

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大庭清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龙舟南路东侧(湖南五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1万吨水性纳米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年产10000吨水性多功能纳米封装材料。以金属纳米材料、滑石粉、特种树脂、钛白粉、水性高分子聚合物和自来水等为原料,通过配料、高速分散、研磨、调整、过滤、包装等工序,生成水性纳米封装材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bd全站app主页 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管理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冷却水、设备清洗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bd全站app主页 措施,做好生产车间、仓储区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生产区管理,避免由于管道破损等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废气bd全站app主页 工作。项目应采用密闭生产装置,加强对机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防腐,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厂界浓度要求,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厂界限值;生产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4、噪声bd全站app主页 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分散机、研磨机、机泵等主要声源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建立台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弃包装物外售处理, 含油废弃抹布、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滤渣、废滤布、废弃有机溶剂包装物、废产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避免二次污染。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应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bd全站app主页 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bd全站app主页 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本项目核定的总量指标为:VOCs≤0.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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