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美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35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8-11-2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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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美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35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经审议,2018年11月21日,我局拟批准《湖南美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35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邮编:414000

联系电话:0730-88820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美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35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君山工业集中区荆江门片区标准化厂房三期第9栋

建设单位

湖南美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租赁岳阳市君山工业集中区荆江门片区标准化厂房三期第9栋1-4F实施年生产335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58m2,总建筑面积5832m2(1层为生产区,2层为仓库,3层为办公区,4层为仓库),以外购PET、PE塑料颗粒、PP颗粒、塑料色母颗粒、PMMA、ABS等为原辅材料,经吹塑成型、冷却脱膜、加工去边角料、检验等工序生产PET瓶、PE瓶;经配色、混料、烘料、注塑成型、检验等工序生产其他注塑件(PP注塑件、PMMA注塑件、PETG注塑件、PC注塑件等)。产品方案为年产PET瓶200吨、PE瓶100吨、其他注塑件35吨。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租赁厂房安装设置十万级净化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加工包装间、半成品外包间、破碎区、配料间及办公区等,新建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及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项目给排水、供电依托园区。项目无造粒工序,采用电加热,不使用其他能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报告表提出的原料品种和来源要求进行生产,项目原料使用外购新料,不得使用再生塑料和废塑料作为原料。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三)废水bd全站app主页 工作。严格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项目不产生工艺等生产废水,雨水经园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濠河。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内生活污水经园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君山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四)废气bd全站app主页 工作。车间保持密闭生产,配套空气净化换气系统(双向流新风机)对生产车间进行气体更换并净化。加强车间现场及污防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操作,及时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VOCs分别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5相关浓度限值要求。烘料、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空气净化换气系统+活性炭处理,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相关标准后,经高出厂房顶部5米高排气筒外排。

(五)噪声bd全站app主页 工作。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空压机、注塑机等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暂存、转运、处置全过程管理台帐,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固体废物经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规范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bd全站app主页 设施运行管理、环境监测制度及各类管理台帐,定期检修,加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各项bd全站app主页 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八)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1t/a,氨氮≤0.1t/a,VOCS≤0.1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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