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油浆拔头设施改造完善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9-09-09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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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油浆拔头设施改造完善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油浆拔头设施改造完善项目

建设地点

云溪区中石化长岭分公司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油浆拔头设施改造完善项目位于云溪区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厂内。因长岭分公司燃油品质升级,生产工况发生变化,需要对催化裂化装置油浆拔头设施改造完善,以适应生产需要。项目总投资166.9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大催化裂化装置油浆拔头设施部分管线的管径,增加部分流量计、调节阀等自控设备,更换换热器,增设油浆蒸汽发生器出口管线至焦化装置等,环保、公用及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现有环境问题。现有项目设施设备拆除前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废气bd全站app主页 工作。项目应采取密闭生产装置和设备,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定期对设备、机泵、管道、阀门、法兰等进行检测和修复,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VOCs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厂界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不凝气经收集后,进入火炬系统气柜,在正常工况下,不凝气经处理后并入燃料气管网,事故工况下,则导入火炬头燃烧。

3、废水bd全站app主页 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确保项目区废水得到有效收集。污水罐含油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外排废水在2020年10月31日前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之后应满足表2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bd全站app主页 措施,避免由于物料泄漏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4、噪声bd全站app主页 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帐。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收集贮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bd全站app主页 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人员,确保各项bd全站app主页 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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