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河下游沿岸工业历史遗留固废渣处置项目(技术方案变更)
经审议,2016年11月29日,我局拟批准《云溪河下游沿岸工业历史遗留固废渣处置项目(技术方案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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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溪河下游沿岸工业历史遗留固废渣处置项目(技术方案变更) |
建设地点 |
云溪区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云溪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环华城(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2294.56万元于云溪区路口镇排楼村采石场利用废弃采石坑建设一座一般Ⅱ类固废填埋场,有效库容11.5万m3,将云溪河沿岸的5处(老虎嘴、东风嘴、抓埠市、老水井、胜利矶5片区域)工业废渣(共10.63万m3)清运至该填埋场安全填埋处置,废渣鉴定结果为Ⅱ类一般固废;填埋场建设主要包括底部平整、挡渣坝、底部铺膜防渗、周边截排沟,以及顶部铺膜防渗、覆土绿化等封场闭库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规范设计建设填埋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要求,做好填埋场地质、地下水的详勘,依据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溪河下游沿岸工业历史遗留固废渣处置项目(变更)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做好场地平整、拦渣坝、截排水系统建设以及防渗设计工作。 2、建立严格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及填埋准入制度,健全联单管理制度,加强入场检测工作,严禁危险固废及生活垃圾混入该填埋场,云溪区内历史遗留的工业固废应该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5086.2-1997)要求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浸出试验,对符合Ⅱ类一般工业固废要求的废物方可收运,对不符合填埋要求的固废禁止进场填埋。 3、强化施工过程工程建设管理。采取相应措施,将工程建设扰民、运输扬尘、水土流失、生态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4、废气bd全站app主页 工作。采取喷水、洒水等措施,降低废渣清理、运输、填埋等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并合理选择运输道路,防止物料洒漏扬尘污染,一旦发生物料洒漏,及时清理。规范固废填埋作业规程,固废填埋应严格实行单元填埋、随到随压、层层压实、当日覆盖制度,减少粉尘污染。 5、切实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控措施,并于地面水流向东西两侧50m处设污染扩散井2眼,处置场地下水流向下游50m处设污染监视井1眼,定期对地下水监测井的水样测试,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6、加强噪声bd全站app主页 。切实做好填埋施工管理工作,严格管理文明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和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等噪声产生设施设备作业时间,避免不必要的噪声产生,采用低噪声填埋设备,合理布局,禁止夜间(22:00-6:00)及午间(12:00-14:00)进行填埋作业,尽量避开环境敏感区,避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7、做好项目封场生态修复工作。采用清理、覆土、复垦、栽植乔木、灌木及草坪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注重填埋场退役后的封场、维护管理工作,防止堆体失稳造成滑坡等事故;封场最终覆盖厚度不得低于1.1米,并采用渗透系数小于10-7cm/s的粘土或防渗膜,防止雨水下渗。填埋场终止使用须报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按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Ⅱ类场封场的要求实施,应设置标志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未经环卫、岩土、环保等专业技术鉴定确认之前,填埋场封场后的土地严禁作为永久性建(构)筑物用地。 8、环境效益。本工程实施后,可削减重金属铅0.16428kg/a、砷0.30636kg/a。 9、加强填埋场后期管理。填埋场封场后应设置标识、标牌,不得随意开挖,做好植被恢复、生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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