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月29日审批决定公示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月29日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月22日对下表中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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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热力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岳环评[2018]5号.docx |
2018年1月26日 |
2 |
关于bd全站app主页 新基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提质改性综合利用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2018] 6号.docx |
2018年1月29日 |
3 | 关于汨罗市兴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万立方保温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2018]7号.doc |
2018年1月29日 |
4 |
关于岳阳市原湘阴县铅冶炼厂土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岳环评[2018]8号.docx | 2018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