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23日审批决定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8-05-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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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5月23日审批决定公示

2018年5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5月23日对岳阳县幼雄水稻专业合作社年产5万吨大米加工建设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82050(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730-8882050

通讯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岳阳县幼雄水稻专业合作社年产5万吨大米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环评 [2018] 42号.doc

2018-5-23

2

关于S308平江南江至板江千石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环评 [2018] 43号.docx

2018-5-23

3

关于S308岳阳县月田江雅至公田熊山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岳环评 [2018] 44号.docx

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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