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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日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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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3日对云溪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一期工程)项目等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82050(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730-8882050
通讯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云溪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2020]44号.docx |
2020年3月30日 |
2 |
关于岳阳德凌塑业有限公司临湘市广源塑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造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2020]48号.doc |
2020年4月2日 |
3 |
关于岳阳凯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炔醇表面活性剂,2500吨聚醚改性有机硅表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2020]49号.docx |
2020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