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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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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7月24日对樟树镇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置试点项目等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82050(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730-8882050
通讯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6万吨/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造纸污泥掺烧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 [2020]102号.docx |
2020年7月22日 |
2 |
关于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新型高效生物酶制剂自动化生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2020]103号.doc |
2020年7月22日 |
3 |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2万吨/年油泥浮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 [2020]105号.doc | 2020年7月24日 |
4 | 关于岳阳西星彩瓦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平方米琉璃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 [2020]106号.doc | 2020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