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app安卓手机端最新版本 2021年3月10日审批决定公示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1-03-10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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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app安卓手机端最新版本 2021年3月10日审批决定公示

2021年3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10日对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8万吨/年粗白油精制装置建设项目等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82050(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730-8882050

通讯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8万吨/年粗白油精制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岳环评 [2021]12号.docx 

2021年3月8日

2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港口部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岳环评[2021]13号.doc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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