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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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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审批决定公示
2021年3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19日对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乙酸仲丁酯产能升级认证项目等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82050(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730-8882050
通讯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乙酸仲丁酯产能升级认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1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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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岳阳洞庭湖大桥(G353)与沿湖大道(G240)交叉改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1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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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岳阳市凌峰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及1万吨/年醋酸甲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1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