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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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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审批决定公示
2021年5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5月7日对岳阳港湘阴港区城关作业区(漕溪港)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82050(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730-8882050
通讯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岳阳港湘阴港区城关作业区(漕溪港)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2021〕27号.docx |
2021年5月7日 |
2 |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树脂部离子膜烧碱装置优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2021]28号.docx |
2021年5月7日 |
3 |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3万吨/年液体环氧树脂生产线挖潜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岳环评[2021]29号.docx |
2021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