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正兴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次氧化锌、3万吨/年立德粉、1万吨/年活性氧化锌、4万吨/年铁渣搬迁技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的审批决定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7-01-2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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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关3万吨/年次氧化锌、3万吨/年立德粉、1万吨/年活性氧化锌、4万吨/年铁渣搬迁技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61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1月26日对3万吨/年次氧化锌、3万吨/年立德粉、1万吨/年活性氧化锌、4万吨/年铁渣搬迁技改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82050(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730-8882050

通讯地址: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岳环评[2017]18号湖南正兴化工有限公司变更批复.doc

岳环评〔201618

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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