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中良等代表:
您在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8号建议《关于加强汨罗江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历史文化名江的议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该议案对保护汨罗江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议案提出的建议中,与我局职责有关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为加强汨罗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我局编制了汨罗江水环境保护方案,市、县(平江县、汨罗市)两级环保部门加大了对汨罗江流域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平江工业园以及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污染整治力度,严查沿江企业“三废”排放。自2014年开始,连续两年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等环保专项行动,对流域内企业开展计划执法,使之常态化监管,促使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2014年,汨罗江浏家滩、严家滩监测断面水质为Ⅲ类,新市、窑州监测断面水质为Ⅱ类。
1、全力整治汨罗江流域涉水企业,严控污染源头。
一是着力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近年来,平江县共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共24个,其中取缔关闭“黄金洞张家”、“柱木洞金矿”、“喻后龙金矿”“西窝里金矿”等10个矿点,整合江东金矿、大南金矿等3个矿点。今年,我局又组织申报了平江黄金洞乡历史遗留重金属尾砂治理项目2个,争取国家治理资金2800万元,下半年可启动项目建设。
二是全面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监管。涉重企业原则上不容许外排废水,督促黄金冶炼有限公司等严查所有渗漏点,查漏补缺,对以前查到的各渗漏点采取严密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将所有运输车辆集中在厂内进行清洗,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避免车辆厂外清洗的废水污染河流水质。新建了2000余立方的应急处理池,废水收集后回用,保证废水不外排。经检测,汨罗江砷等污染物明显下降,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对平江工业园区食品10余家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今麦郎面品、方正达电子、玉峰食品、华文食品等食品企业,总投资共900余万元,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我们狠抓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执法,超标即处罚,违规即追责,企业抓治理保达标,将环保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保障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正常运行。
三是狠抓工业园区环境监管。汨罗江汨罗段的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园区集中了以废旧铜、铝、塑料、电子产品拆解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产业。工业园区配套建设有重金属污水处理厂,也已配套有较为完善的污水管网,主要对园区金属加工、电子产品拆解企业产生的含重金属污水运行处理,处理后再排入城市生活污水厂经再提质处理后外排入汨罗江下游。园区企业废气处理均按环评要求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工业园企业多以天燃气为燃料,工艺废气污染物多以工业粉尘及塑料企业产生的有机废气为主。目前,再生铜、铝企业均建设有布袋收污尘处理设施,塑料加工企业正在划行归市环境整治。工业固废主要集中在铜铅加工企业,固体废物均按环评要求予以安全处置。同时,对生产工艺落后,又不符合环保和产业要求的企业进行淘汰。对东森木业、长城铜业、鸿源矿业、三力胶板、长益铜业、永昊金属等8家能耗高、污染大的企业督促实行转型升级或“腾笼换鸟”,置换出一批高新、低碳企业。在园区招商引资上,督促政府部门对排水量大,污染高的企业一概不引进。
从对工业园区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情况来看,平江县伍市工业园区、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均能严格落实环评要求。我局对工业园区从园区规划环评及具体落实情况、园区周边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园区雨污分流管网规划建设情况、固废和污水以及其它污染物处理情况和排放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大排查。经检查未发现违规问题,基本能按环评规划要求建设和管理。
2、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严把出口关。
督促平江工业园区投资260万元,改造管网3200米,完成了全园区管网雨污分流工程;投资400万元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新建沉淀池、曝气池、增添中控设备,完善CASS工艺;聘请环保公司技术员进行专业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运转正常,处理流程和处理效果达标。目前,在严控污染源头的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做到达标排放。后续工业园将投资600余万元进行更新换代改造,建设成氧化沟工艺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现已进入招投标程序。
3、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巡查,严打非法排污。
今年以来,岳阳市和汨罗市、平江县两级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大检查要求和年初制定的计划执法要求,开展对园区企业的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检查。目前,已立案调查近20起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公安2起,下达处罚决定书6份,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停止排污决定书》、《停止建设决定书》20份,主要环境违法行为有涉嫌未批先建、久试不验、设施不正常运行等。平江工业园区口水娃食品厂私设排污口排污,我们一查到底,顶格处罚10万元,此案在工业园食品企业引起强烈震动。汨罗市正在进行塑料行业的划行归市整治,已制定整治规划,着手引入民间资本建设该市的再生塑料加工集散场地,切实解决再生资源加工行业带来环境污染问题。
二、下段工作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汨罗江流域周边的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加强环保监管执法,为保障汨罗江水环境安全尽应尽职责。
1、继续从严开展整治工作。依法采取严厉措施,对非法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当地政府取缔关闭;对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违反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bd全站app主页 设施、应急设施不配套,超标排放的,一律依法查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对所有的环境问题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提请当地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决。
2、从严落实督办要求。对企业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的企业提请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对应取缔、关闭、停产的企业将按照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关于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的通知》采取停电、断电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从严推进整改验收。加大对整治效果的监督,严格按照“一企一策”的整治要求进行整改验收。所有单位必须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治,少数因为历史遗留或搬迁问题不能按期完成整治的,经环保部门和政府批准,制定详细整治计划,明确时限,持续开展整治。
4、从严打击违法排污。配合新环保法的实施,对超标排污,尤其是对擅自停运处理设施的超标排污单位以及偷排行为严惩不怠,震慑违法排污行为。
承办人:卢奕良
联系电话:8879801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