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委员:
您提出的《推进岳阳绿色化工发展,加快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把推进绿色化工发展、加快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摆在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推进绿色化工产业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我市以坚定了政治定力、战略定力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市委七届六中全会出台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方案》,其中重点之一就是加强沿江化工企业整治。对长江沿线的临湘儒溪工业园、城陵矶新港区、君山工业园,新增化工企业实行“一脚踩死”,确保增量为零;对存量化工企业强化环保检查,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高排污口入江水质,坚决防止“化工围江”的现象。
您提出的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意见,促进沿江开发与绿色化工的同步发展建议非常中肯,我市实际工作中按照您提出的具体举措在抓落实,目前已开展了如下工作:
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现在 “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三个方面,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各级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管行业的必须管环保、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管环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给我市2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17项,其余3项(自然保护区欧美黑杨清理、城区污水直排暨东风湖黑臭、洞庭湖水质下降问题)均按时序整改中。对已经完成整改销号任务的15项问题和351个信访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同时,我市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8个问题的整改,平江县龙门浊江砂场河道采砂影响群众饮水安全、汨罗市谢辉养殖场等小型养殖企业无任何治理设施或设施停用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等2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云溪工业园填湖、废气、废水等6个问题已达整改时序。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环湖利剑”专项行动,按照未排查到位不放过、未查清不放过、未处理不放过、未整改不放过、未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五个不放过”原则查到位。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凡属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凡属违反治安处罚法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受到治安处罚;凡属触犯刑律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继续加强源头防控。依法对新、改、扩、迁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把关,坚决控制 “两高一资”项目上马。深化环保与公安等司法部门的执法联动,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力抓好污染减排项目实施。2019年一季度全市开展长江经济带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矿山采矿企业暨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化工企业及涉水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441家企业,发现环境风险企业38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99个,立案查处企业16家,查封扣押1家,限产停产2家,罚款金额61.5万元。
严格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2017年底,全市11个省级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并投入运行。2018年,开展了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了清单,纳入了2018年bd全站app主页 攻坚战夏季攻势整治范围,截止2018年底,11个省级工业园区均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
全面落实“河长制”。一年来,我市按照“一河一长”、“一单四制”等要求,党政领导率先垂范,各级河长湖长全面履职,巡河巡湖近12万人次,市县两级河长湖长巡河APP打卡率达100%;全力创建“样板河湖”,南湖龙山段、汨罗江汨罗段从300多条河湖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湖南“水美家乡——美丽河湖”;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已排查“四乱”问题513处,清理整治完成333处,出动车辆11869台次,清理矮围土方、生活、建筑垃圾332.1276万方,水葫芦6万余吨,拆除违章建筑数量188处,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263次,市级专项督查5次;长江沿线42个排渍口全部整治到位,关闭拆除长江沿线码头泊位42个,关停渡口13道,暂停在建泊位11个,对28个泊位和8道渡口统一进行提质改造,恢复长江自然岸线7.24公里;启动境内163公里岸线造林绿化工程,港口码头复绿42.3万平方米,岸线生态功能全面恢复,长江湖南段5个断面总体水质均保持在Ⅲ类以上;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查处案件20余起,查获涉案人员20多人,移送司法处理案件5起,移送司法处理10人;开展非法采砂、运砂专项治理,抓获非法采运砂船31艘,刑事立案2起,刑事拘留13人,逮捕2人,判刑5人,加快了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的转变步伐,实现了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的重大变化。
开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八大行动。我省已制定《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大重点专项行动bd全站app主页 落实方案》,将开展重点断面整治、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启动“三磷”排查整治、推动“清废”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持续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和组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确保长江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强力整改,2018年我市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年均达标率90.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100%;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稳定,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面完成2018年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重点流域水体洞庭湖水质继续稳步向好,总磷浓度持续下降。洞庭湖在我市境内共有7个国控断面,2016年至2018年以来所有断面水质总体保持四类并稳步向好,2017年7个断面全年除总磷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地表水III类,超标指标总磷2016年年平均浓度为0.085mg/L,至2017年下降为0.076mg/L(下降10%),2018年为0.067mg/L,同比下降11.8%,年均指标已达到“水十条”考核要求(总磷≤0.1 mg/L)。汨罗江监测断面已全面达到III类水质要求,未出现超标情况。华容河2018年水质总体为IV类(一次V类,四次IV类,六次Ⅲ类,一次Ⅱ类),较2017年(三次V类,三次IV类,五次Ⅲ类,一次Ⅱ类)有所好转,达到了年度水质考核要求。
今后,我市一定按照您提出的建议,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增强突出环境问题治理的计划性和针对性,每年集中力量解决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争取3—5年时间使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明显提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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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0日
承办负责人:王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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