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通知
岳生环委办函(20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24号)规定,经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决定于2023年1月8日0:00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响应管控措施。请各县市区及成员单位在收到此通知后,于1月11日前报送解除信息和本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联系人:邹於真(15107306565)
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