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 公司枫桥湖路油氢合建站改建项目批复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2021-05-2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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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枫桥湖路油氢合建站改建项目>环评批复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枫桥湖路油氢合建站改建项目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 枫桥湖街道枫桥湖路华润燃气加气站东侧。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12%。项目利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已建设枫桥湖加油站进行本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为3598m2,总建筑面积为572.32m2。原枫桥湖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改建后折算罐容为90m3,为三级加油站;项目储氢罐总容量 1000kg, 单个储氢罐容量小于 500kg,属于三级加氢站,与三级加油站合建,为二级加油加氢合建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城市区域规划。该项目委托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岳阳石油分公司枫桥湖路油氢合建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专家函审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我局同意该项目环评。

二、建设单位在改建及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逐条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bd全站app主页 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和《加油站地下水bd全站app主页 技术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实施建设。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油罐区防渗措施,埋地油罐须按规范要求搞好二级防渗装置,防渗池、观测井应设于地下水流向下游距埋地油罐30米内处,井管应有防腐、防渗、无毒、无味,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2、加强对输油管道和加油、储油设备的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机制,常备安全消防用具。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在运营中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加强油品运输、使用、贮存中的安全管理,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3、强化废气处理设施。在储油罐、加油枪设置油气回收装置,控制VOCs排放。加油站生产系统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4、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然后排入马壕污水处理厂处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4项因子达《bd全站app主页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其他因子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雨天冲刷废水经罩棚四周环形导流沟进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马壕污水处理厂。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马壕污水处理厂。

5、对卸油泵、加油泵、柴油发电机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震措施。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侧临枫桥湖路执行4类标准。

6、规范建设固体废物临时对方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储油罐油泥和隔油池废油等应严格按要求规范暂存,外委有资质单位妥善安全处置;危废转移实施联单管理制度,切实防止管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严禁直接外排。危废的产生和外运必须按要求备有台帐,并上报环保部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固体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

7、项目的建设必须按环评规定的范围进行,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的规模。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设立环保专职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岳阳市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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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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