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岳阳凌泊湖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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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岳阳凌泊湖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bd全站app主页 岳阳市岳阳县 |
建设单位 |
国网bd全站app主页 电力有限公司岳阳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岳阳凌泊湖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包括新建巴云德松线松阳湖支线π入凌泊湖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凌泊湖~德冲110kV线路工程。项目位于bd全站app主页 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75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减轻电晕放电噪声。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 4、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和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按原有生态功能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固废、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按满足当地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开展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