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岳阳岳阳县高新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8月1日-8月7日我局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日-8月7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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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14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时间 |
1 |
岳环评辐表[2023]11号 |
2023年8月1日 |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