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华容县牛氏湖渔场120MW渔光互补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5日我局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3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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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时间 |
1 |
岳环评辐表〔2024〕07号 |
2024年7月15日 |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