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坡(一期)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补办手续)审批决定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4-07-08 15:49
浏览量:1 | | | |


 

半岛app安卓手机端最新版本 202478日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78日对罗家坡(一期)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4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79831(市生态环境局)

传真:0730-8879800

通讯地址:半岛app安卓手机端最新版本

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说明

1

罗家坡一期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补办手续)20240712.pdf

2024.07.0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