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省厅指导下,根据信访举报提供的线索,对岳阳凯盛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改变原辅材料,利用原“亚胺”装置生产新产品对氨基苯乙醚等情况。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执法支队依法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企业对氨基苯乙醚项目停止生产,并罚款人民币24750元。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对岳阳凯盛公司对氨基苯乙醚项目的原材料、固废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