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8-22
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岳阳昌德化工实业、临湘强盛矿业、聚仁化工、湖南铂固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开
来源:岳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7-05-07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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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正文

文号

发文时间

1

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0t/a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原药项目

国发精细化工甲维盐验收批复函.doc

岳环评验〔2017〕2号

2017.2.13

2

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000t/a苯菌灵原药项目

国发精细化工苯菌灵项目验收批复函.doc

岳环评验〔2017〕3号

2017.2.13

3

岳阳昌德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环己烷(1万吨甲基环己烷)项目

昌德化工验收批复函.doc

岳环评验〔2017〕4号

2017.2.13

4

湖南聚仁化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羟基己酸内酯

聚仁化工验收批复函 .doc

岳环评验〔2017〕5号

2017.2.13

5

临湘市强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吨/日选铅、锌、萤石矿选厂改建项目

强盛矿业验收批复函.doc

岳环评验〔2017〕6号

2017.2.13

6

湖南铂固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标准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铂固标准件验收批复函.doc

岳环评验〔2017〕10号

2017.2.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岳阳市环境监察支队0730-887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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