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来源:市环保局   2018-11-07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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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30000201810300044 鲇鱼须镇的华容佳虹建材有限公司停产后遗留的几十吨沥青罐仍在河道,附近村民担心有辐射,污染藕池河,要求其搬走。 华容县 土壤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接到(第一批(电)2018103008号)举报件后,鲇鱼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领导班子,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毛映双担任组长,政协联络委主任成诚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林业村建规划建设和环保站、水管站、食品药品监督所、安监站、派出所。10月31日,由毛镇长带队,邀请县安监局、县环保局执法检测人员,镇安监办、林建环、派出所参加,对举报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2018年5月3日上午6时30分许发生火灾停止生产至今,火灾事故后,佳虹建材原材料、半成品已集中堆放,并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封存,由于沥清堆放封存后,处于凝固状态,不存在辐射和对藕池河的污染。举报情况不属实。 1、考虑到市民诉求,我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厂区负责人,于2018年11月1日-5日对厂内原材料和半成品进行了转运清理。 2、镇人民政府根据火灾事故处理后,于2018年6月依法撤销佳虹建材有限公司规划行政许可。 3、镇人民政府近期将会同安监、县食监局依法撤销佳虹建材有限公司工商审批。
2 D430000201810300097 岳阳市云溪区长岭镇的长岭油港有3台10蒸吨以上锅炉,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相关部门多次整治,但仍整改不到位,希望其达标排放。 云溪区 大气 长岭油港位于云溪区陆城镇,隶属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现名港口部,共有4台锅炉,其中1台20蒸吨的燃油锅炉已于1997年停运,2台10蒸吨的燃煤锅炉已于2018年5月停运,并均已向市质监局报停注销,只余1台10蒸吨燃煤锅炉间歇性使用,并于2018年5月改用生物质与燃煤掺烧运行至2018年11月1日晚,锅炉废气采用双塔水幕除尘设施进行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45米高烟囱排放。2018年11月1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此锅炉废气采样检测,其中颗粒物超标1.76倍,当晚长岭分公司自行组织对4台锅炉、锅炉房和燃料堆棚进行了拆除。截至2018年11月5日,除锅炉房未拆完外,4台锅炉和燃料堆棚已全部拆除清理。 属实 针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港口部锅炉废气颗粒物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已将检测报告等前期调查资料移交云溪区环保分局依法办理,目前已立案。
3 D430000201810300037 临湘市桃林镇大畈村和家组西边,有一个在建的沥青搅拌站,未经过所有村民的同意,就侵占了村民所有的刘家冲山谷进行沥青搅拌站建设,破坏了当地的山体。 临湘市 生态 该沥青搅拌站为临湘市环达沥青混凝土公司,是由原临湘市三星花炮厂全面退出生产后转型成立的以生产高性能沥青混凝土的公司,设计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公司法人代表李文新,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地址位于我市桃林镇大畈村何家组和坪上村观门口组荒山。现场没有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相关机械、设备均未进场,但已完成“三通一平”。该公司已进行了工商营业登记,取得相关林业审批手续,环评正在编制修订中,用地手续还在办理之中(原临湘市三星花炮厂已与临湘市桃林镇大畈村何家组签订了租用土地协议),其选址符合桃林镇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属实 对于该公司擅自占用土地新建搅拌站的行为,临湘市国土资源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我市将督促企业进一步依法完善补充相关的手续;在企业未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和生产。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环境监察和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切实排查环保隐患,解决环境纠纷。 
4 D430000201810300098 1、平江县水泥厂废水直排入河流,使用煤做燃料废气污染严重,用废渣制作成水泥。2、河里采砂厂:以前停产,现在有生产迹象,水直接排入河里,乡政府有份,3、烧石灰窑厂:烧废煤、粗煤废气污染严重,废渣用作水泥入平江县水泥厂。4、生活垃圾直接在村里焚烧,废渣直接导入河水。5、工厂废渣导致两百亩农田毁坏,影响生活。 平江县 大气、生态、水 1、水泥厂(平江县泽兴建材有限公司)不使用煤作燃料,无生产废水排放,经监测,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大洲乡无非法河道采砂行为,目前有河道施工的是姚洲村倒流滩河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含堤防加固、河道拓宽、清淤疏建)和板桥村土地开发项目(涉及河道护提护岸工程)。                                            3、信访件所反映的烧石灰窑厂为石煤矿,现场检查没有生产.剩下5只石灰土立窑已于2018年10月15日全部停产。                                                                    4、垃圾焚烧问题:大洲乡于2015年开始对全乡焚烧池进行逐步淘汰,并引进县民安公司集中拖运生活垃圾,截止10月31日,全乡仅剩余五个村还在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                                                                    5、废渣影响农田问题:经核实,目前石煤矿、水泥厂工艺均不外排工业废渣(产生的废渣综合利用)。大洲全乡共有水田8037亩,旱土3100亩,由于山多田少,50亩以上连片农田仅10余处,都塘村、姚洲村、板桥村境内连片200亩以上农田仅两处,且都远离石煤矿区,没有发现废渣倾倒在田里的现象。 属实 县科工局于2018年10月31日对石煤矿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淘汰落后产能的文书,要求立即停产整治。2018年9月28日,县科工局制定了《平江县逐步淘汰关闭石灰土立窑工作实施方案》,拟在2018年12月底前要淘汰落实到位。11月5日,大洲乡制订了整改方案,将在20天内拆除生活垃圾焚烧炉,同时该乡已与民安公司协商签订合同,乡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全乡禁止焚烧垃圾,所有生活垃圾均由民安公司集中拖运至县垃圾处理厂。 11月2日,主管副县长田浩约谈大洲乡乡长江新华、书记曹建春、国土局局长李炎平、科工局局长吴康乐、环保局局长李祝荣、水务局副局长胡猛将、农业局局长凌威。
5 D430000201810300096 1、岳阳市岳阳县新墙新镁源公司使用燃煤锅炉,未安装bd全站app主页 设施,当地部门要求该企业改用天然气,但至今未整改。 岳阳县 大气     2018年11月1日,岳阳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会同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湖南兴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具体情况如下:湖南兴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新墙镇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设计年产硫酸镁3万吨,其中一水硫酸镁1万吨,七水硫酸镁2万吨。主要原辅材料是氧化镁和硫酸,通过搅拌、静置分层、结晶、过滤槽过滤、回转窑(烘干机)烘干、流化床二次烘干、冷却、粉碎筛分生产成品硫酸镁。2015年12月31日,湖南兴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了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岳环评〔2015〕147号),目前尚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产生的废水有生产废水(包括热风炉脱硫除尘塔循环水、冷却结晶罐冷却水、流化床干燥机冷却水、酸雾洗涤塔循环水)、地面冲洗废水、残渣废水、冷却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气有热风炉废气、流化床干燥尾气、一水硫酸镁粉碎粉尘和反应罐产生的酸雾废气等。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压滤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属实     2018年10月18日,岳阳县环保局对湖南兴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热风炉未按环评要求使用生物质为燃料,擅自使用燃煤为燃料进行生产。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bd全站app主页 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县环保对湖南兴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岳县环罚告字〔2018〕79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作出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11月1日,岳阳县环保局对湖南兴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环评要求设置规范的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池及初期雨水沉淀池;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智规定,县环保局对湖南兴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岳县环罚告字〔2018〕80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拟作出罚款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向岳阳县环境保护局报送整改方案,预计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下一步将由岳阳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岳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配合,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执法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所需的环保设施,按时完成整改和环保竣工验收。如发现违法生产,则立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6 D430000201810300008 这条路是居民区,群强路50号门面开了一个防盗窗、门的店面。今年年初开始每天不定时切割,噪音扰民。 临湘市 噪音 该不锈钢制作门店业主李月英,其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为临湘市长河市场,考虑租金费用高,于2017年2月搬到群强路50号经营,存在证照经营地址不符问题。由于其店内材料堆放较多,空间狭小,平时制作、切割不锈钢一般在店外坪上作业,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情况属实。 属实 临湘市城管局已责令李月英于2018年11月9日之前自行整改,停止产生噪声污染行为,逾期未整改到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扣其生产经营工具。临湘市食药工质局责令李月英擅自变更营业场所问题进行整改,逾期将吊销其营业执照。
7 D430000201810300071 湖滨镇原种场村四组20年前建的王木匠木头加工厂锯子锯木头噪声扰民、锯木头产生的粉尘污染大、厂内有油漆的味道,在厂外闻到废水的气味,居民饮用水有气味。 岳阳县 大气,噪音     2018年10月31日,岳阳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会同岳阳县农业局以及原种场(行政管理隶属县农业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岳阳县富鑫木业对举报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经查,该厂已于2018年10月22日全面停产。2006年5月,该厂法定代表人付璐购买原种场子弟学校校舍改建成木门加工厂,主要从事家装木门的生产与销售,年生产家装木门500套。主要原辅材料是原木和环保水性油漆,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木-切割-打磨-喷漆-成品销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污节点是: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粉尘;喷漆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除尘的锯木屑、空油漆桶和生活垃圾。该厂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 属实     2018年7月11日,岳阳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对岳阳县富鑫木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喷漆工序在喷漆过程中未在密闭的空间或设备中作业,产生的部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不完善,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对富鑫木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0月22日,该厂已全面停产。因岳阳县富鑫木业位于麻塘办事处红线控建范围内,无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下一步将由岳阳县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岳阳县农业局和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配合,继续加强跟踪督查,如发现违法生产,则立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和岳阳县农业局将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搬迁工作,并督促企业对搬迁后的遗留问题进行合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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