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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搞小规模的石材加工必须凭环评手续才能办理营业执照吗?
来信人: 沧海
来信时间: 2013-10-10 22:00:39
内容:

我有两个问题:

一、我想办理一个小规模的石材加工厂,年加工在8000立方以下,可工商部门说必须要有环评手续才给办,请问环评是办执照的前置吗?请工商局做答。

二、我查了下法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规定年加工在1万立方以上的才需编制报告表。象我这咱小规模至多是办理登记表吧。而且不得推脱或抬高门槛并且是免费办理吧?请环保局做答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环保局
回复时间: 2013-10-21 09:17:40
回复内容:

尊敬的沧海先生: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石材加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咨询件已收悉。对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您所咨询的是年加工1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型石材加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属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范围。

环境登记表的填报是免费的,但是我相关部门必须对您厂的选址进行考察,避免您将厂址选在饮用水源、人口密集等不适合建厂的位置。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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